就业、社保、劳动关系那些事,小伙伴们是不是非常需要专业解答?北京市人社局联合北京新闻广播推出系列节目,为你送上丰富的人社知识大礼包。

节目涉及的政策主要适用于北京的劳动者,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也不妨参考借鉴,具体问题欢迎拨打12333咨询解答哦!

每个用人单位,无论是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、还是各种社会组织等,都必须缴纳工伤保险费。

有些朋友可能觉得自己的工作没什么危险,有没有工伤保险无所谓,也不关心单位是否上了工伤保险,这种想法可要不得!

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呢?

有以下七种情况
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及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时间。工作场所也可以延伸到为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所涉及的场所。
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(四)患职业病的;

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还有三种情形应该视同工伤

1
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
2

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
3

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
需要注意的是

如果受伤职工有故意犯罪、醉酒或者吸毒、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。

还有到单位实习的在校学生,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也不在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之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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