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核不再提供学历证明、工作年限证明
2019年3月25日,人社部发布取消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审核提供学历证明、工作年限证明。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将试行告知承诺制。
1、申报职业技能鉴定:
1)身份证明
2)结业证书不再提交
3)职业资格证书
4)毕业证书
5)预备技师证书
6)工作经历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
注:1)、4)、5) 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、网络核验的,不再要求提交;暂时无法核查、核验的,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3) 可通过网络核验的,不再要求提交;暂无法通过网络核验的,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2、申请人补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
1)身份证复印件
2)证书遗失作废的登报申明不再提交
3)身份证件
注: 1)可通过网络核验的,不再要求提交;暂无法通过网络核验的,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注:这点尤其注意了,因为以前本人就是遗失过建造师的证书,那时需要登报申明的,现在是不需要了。
3、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申请换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
1)身份证复印件不再提交
2)护照复印件不再提交
4、办理工伤登记:
1)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2) 认定工伤决定书
3)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
4)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,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
以上:1)、2)、3)、4) 均通过部门内部核查。
具体内容见下表:
以上就是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核不再提供学历证明、工作年限证明的所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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