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现状,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要转变三个观念:
其一,转变就业指导为就业安置的观念,树立就业指导要以人为本、促进人的主体性和心理发展教育理念。我国由于受计划性就业分配制度的影响,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在20世纪90年代初才受到重视并开始研究,但仍然是以帕森斯式的就业安置为目的。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对象,这种忽视人的主体性发展和心理发展,只局限于大学生毕业时职业安置的就业指导模式,其弊端日益突出。
因此,我们需要树立一种注重人的全面发展,强调开发人的潜能,以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第一需要的教育理念,也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运用在就业过程中,注重对大学生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,把大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重点,以一种长远发展的眼光来指导大学生的就业,使大学生能够终生受益。而目前我国高校只在毕业生中进行有关政策说明、信息提供、应聘技巧传授的就业指导模式,偏离了教育以人为本的思想,远远不能适应当前高校大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求。
其二,转变就业指导为单纯的针对毕业生进行的观念,树立针对全体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的全程观念。绝大多数高校的就业指导对象集中在毕业年级,很少将低年级学生列为指导对象。因为人们在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,认为只有毕业生才有必要接受就业指导,其他在校大学生没有必要进行这项工作。
很多大学生到毕业时才发现自己知识与能力的缺乏,如缺乏一些基本的工作技能,缺乏一些基本的礼仪知识,缺乏自信和勇气,等等。而这些能力和知识的培养是可以也应该在学生一入校就安排的。因此,就业指导对象应该由侧重应届毕业生,转为面向所有年级和所有大学生。就业指导有阶段性,但它是阶段性的连续,不是大学生毕业时或择业时才有的临时事件。我们应该按照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指导,让大学生做好心理、知识、能力准备,及时应对社会需求,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。
其三,转变就业指导为单纯帮助大学生找工作的观念,树立帮助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、就业素质,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全面观念。
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